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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前期开展成果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做好申报工作。93日前,各有关单位汇总拟申报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邮箱。

  (二)911日前,各有关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初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政治把关审查工作,报送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含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审查意见表,成果为复印件即可)至人文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邮箱。

  (三)912-19日,人文社科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后在校园网公示公告中进行公示(按通知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出版、发表或采用单位,出版、发表或采用时间,作者姓名,作者单位等。期间人文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四)922日前,各有关单位收齐终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装订要求)报送人文社科处,申报汇总表及评审表电子版(须与纸质申报件相一致)发送至人文社科邮箱。

  二、终版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一)著作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8份(1份原件),著作原件2份(著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单独放置。

  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1份。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外文成果目录及主要内容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翻译、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二)论文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8份(1份原件),杂志或报纸原件1份、复印件6份(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三)调研报告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8份(1份原件),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6份。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查重报告。

  因体积过大等原因致使成果无法胶装的,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属学科,单独放置。

  联系人:张超、钟科,联系电话:39322152,地址:行政楼413室,邮箱:rwsk@gdut.edu.cn


  附件: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成果奖申报二级单位审查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