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正文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25-02-18  来源:   点击量: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在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通过人文社科处向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申请成果结项鉴定并提交结项材料。

一、关于申请鉴定的成果

项目的成果形式及预期完成时间,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的“立项信息”栏登记的信息为准。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其中,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含3篇);专著,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鉴定,必须提交与“预期成果”一致的研究成果。如“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则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


二、结项流程

(一)项目可在省社科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1.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使用手册,在平台上传所需结题材料电子版;

(注:申请二次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线下提交结题材料时候,最终成果末都需附上第一次专家鉴定意见。)

2.学校人文社科处、广东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依次在系统形式审查结题材料;

3.系统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给学校人文社科处,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广东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

(二)项目不收录在省社科项目管理平台

项目负责人参考本指引,准备结题材料纸质版,另加1个光盘或U盘(存有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内容包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和文献查重报告全文。光盘或U盘建议用小号信封装好,写上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和所在单位信息,夹放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首页。报学校人文社科处形式审查。形审通过后,由学校连同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广东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

注:由委托单位直接联系和负责验收工作的项目,优先按照委托单位验收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三、申请结项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含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研究报告、专著需查重)、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可不提供)等)2套;

2.结项成果6本(要求匿名);

注:如申请结项的项目为规划专项小组与其他单位联合设立的专项项目,且立项通知书上有明确的结项要求,以立项通知书上的结项要求为准。


、申请免于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含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研究报告、专著需查重)、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可不提供)、申请免于鉴定的相关佐证材料等)2套;

2.结项成果1本(不要求匿名);


注:如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为规划专项小组与其他单位联合设立的专项项目,科研管理部门须先请示规划专项小组,待规划专项小组答复后再提交相关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装印要求

1.请使用20249月修订版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见下载专区),审批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含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签字)、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可不提供)等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审批书的成员应与申请书的成员或重要事项变更表变更后的成员保持一致。审批书所有盖公章的地方需签署日期。

2.结项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建议胶装):

非申请免于鉴定的结项成果须进行匿名处理,不得透露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特别注意中文论文的英文摘要进行匿名处理。已发表的成果须保留项目编号标注说明,并用高亮笔标出或铅笔划线标出。项目编号如包含单位信息,须匿名处理。结项成果中不得出现人像照片。

(1)成果封面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等;

(2)内容及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及成果简介、成果主体部分、附件、封底;

(3)项目及成果简介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4)成果主体部分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鉴定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的稿件。只需提供与本课题高度相关的文章,论文如已发表可提供已进行匿名处理的复印件,外文论文需附上约1000字的中文简介;

(5)附件是其他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阶段性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情况、成果获奖的情况等,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特别提醒

1.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为专著、研究报告的,通过鉴定结项后方可公开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


联系人:钟老师、张老师

电话:(020)39322152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