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成果形式、变更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延期一年以内一次、延期一年以内第二次、自行终止项目
二、变更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变更的注意事项》,按要求线上或线下填写变更内容。(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236726.html)
(一)线上申请变更(适用于年度常规项目、三类专项和学科共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社科处、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依次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步骤详见附件1)
(二)线下申请变更(适用于合作委托专项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合作专项使用),签字后提交社科处、合作单位、省规划办依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批表返回项目负责人,结项时随结项材料一起提交。
(注:凡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需系统上传或线下提交附件3)
附件: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变更(负责人使用手册)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合作委托专项使用)
3.课题组成员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