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条件
达到立项协议(申报指南)最低结项标准,完成课题(项目)申请书填报的结项成果承诺。
说明:立项协议是通用模板,无法与各课题(项目)老师一对一个性化签署,立项协议结项要求是最底限标准。申请书承诺提交结项成果是个人申报,是个人承诺必须完成的研究任务。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结项评审时,须提交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的成果,未按照预期成果形式提交结项成果的,不受理结项评审申请。
二、结项材料
(一)非共建课题:
1.联系人文社科处获取《结项情况汇总表》及《结项材料汇总审核表》。
1.纸质版结项材料。《结题报告书》原件;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最终研究成果、其他佐证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课题申请书、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如有)。以上材料如有签章均需齐全,正反双面打印。博士学位论文项目纸质版结项材料参照以上提供。
2.电子版结项材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全部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已出版的专著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研究成果还要提供WORD格式文字文本。不得提供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PDF文件和WORD文件汇总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姓名-课题编号”,如“广东工业大学-张三-2021GZYB133”。(《结项情况汇总表》及《结项材料汇总审核表》作为单独的附件,不放入压缩文件)。非共建课题结项评审可能采用纸质材料现场评审,也可能采用电子材料线上评审,因此务必按规定要求整理电子版结项材料,确保签章及内容齐全。
(二)共建课题:
1.联系人文社科处获取《专家鉴定表》、《结项情况汇总表》及《结项材料汇总审核表》。
2.纸质版结项材料。《结题报告书》原件;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最终研究成果、其他佐证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课题申请书、立项协议书复印件;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如有)。以上材料如有签章均需齐全,正反双面打印。
3.电子版结项材料。同非共建课题电子材料。共建课题还需提供专家评审的评审表PDF版扫描件,放入压缩文件中。
说明:所有提交的结项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均不得出现涉密内容。不得出现有一定传阅范围要求的内部资料、内部刊物,不得出现省市领导批示的原件或复印件。如结项材料涉及以上内容,可以单位科研部门出具佐证说明等方式代替。
三、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
1.非共建课题:为方便专家评审及资料归档,课题组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书籍除外)须胶装成一册,加装浅蓝皮纹纸封面,A4规格,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胶装材料封面不用签章,封面文字格式模板见附件《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封面模板》。
2.共建课题:无。

四、时间节点
1.非共建课题:
由课题组在结项规定期限内,向学校人文社科处提出结项申请,按要求整理提交结项材料。由学校统一审核汇总提交至市社科规划办。
市社科规划办每年组织两批次非共建课题的结项评审,一般安排在当年6月下旬以及12月下旬。参加当期结项的课题应在5月15日、11月15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学校人文社科处。
2.共建课题:
由课题组在结项规定期限内,向学校人文社科处提出结项申请,按要求整理提交结项材料。
市社科规划办定期开展共建课题的结项工作,结项材料可按季度(即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提交至学校人文社科处,由学校统一报送。
附件:
1.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2.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封面
3.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说明
联系人:钟老师、张老师,电话:020-39322152
邮箱:rwsk@gdut.edu.cn。